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09.证人-10 (第1/1页)
「请问证人,你与兰雅玲是在那一家卡啦OK店上班?地址是在哪里?」狐硕问。「是哪一家?嗯…」吴淑美停顿了一下,答道:「我一时想不起来,地址我也不记得了。」狐硕接着问:「你工作的那间卡拉OK店,老板叫什麽名字?」吴淑美回答:「因为时间有点久了,我也不记得老板的名字了。」 「那你可记得李星说他已经结婚那天,还有那些人在场?」狐硕问。「我也记不太清楚了。」吴淑美心虚地道。「我们没有问题了。」狐硕道。 「请检察官进行覆主诘问。」法官道。 「你在前面所称的卡啦OK店工作多久?」检察官问。「我在那间卡啦OK店只工作了三个月而已,所以店名、店的地址、老板的名字,我都不记得了。」吴淑美道。 「既然卡拉OK店的店名、店的地址、老板的名字,你都不记得,为什麽你会记得李星曾经到你们的店里消费,而且曾经说过他有结婚的事?你又如何能确认当时兰雅玲也在场?」检察官问。「因为李星长得很高大,有一百八十公分高,小费又给得很慷慨,因此坐台的小姐都很喜欢他,会主动来坐他的台,彼此还会争风吃醋,所以我对李星很有印象。而且李星一喝醉,有时还会又哭又闹、乱摔酒瓶。」吴淑美道。 「你如何能确认当时兰雅玲也在场?」检察官问。「因为那时就是兰雅玲一直追着李星问有没有结婚、有没有老婆的。大家都觉得她很扫兴,客人只是来逢场作戏、寻开心,又不是来这里找对象结婚,问客人这种私事要g嘛呢?」吴淑美道。「我们没有其他问题要问了。」检察官道。 「请狐硕进行覆反诘问。」法官道。 「请问证人,你大约是在什麽时间认识李星的?」狐硕问。吴淑美侧着头回想:「这我也记不太清楚,不过,我大约是在民国一百零六年四月开始在卡啦OK店上班,应该差不多就在那时候吧。」这时坐在後座告诉人席位的叶罗莎频频使脸sE,并小声地道:「不对啦,应该是一百零五年的一月才对。」吴淑美忍不住回过头来看叶罗莎。 狐硕见状,不悦地道:「请审判长维持法庭秩序,告诉人公然与证人串证,请审判长制止。」狐硕如此要求,颇令高高在上的法官脸上无光,法官有点恼羞成怒地斥喝:「请告诉人不要讲话,现在证人是在作证,不可以互相交谈,如果再这样就要叫法警请你离席。」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相关推荐:这样子的大冒险有一点不对劲 , 《追寻系列之十八》月光下的我和你 , 魔王大人饶了我(激情BL) , (主攻)弟弟?乖狗 , 寻宝神瞳 , 哆啦知道我爱他 , 百鬼夜行三十日 , 【剑三】就这么贪吗?(双刀,霸刀×刀宗) , 旧书店的改革日常【第三卷:慵懒与秋之景】 , 我家人偶说她缺一颗心:我塞了过期罐头进去 , 疯批只想狠狠cao烂炮灰老婆 , 职场yin猥白书(Ⅰ)-「猛男宅配便」